从大阪前往上海的渡轮上,我读了一本关于即将遇到的伊斯兰世界的书。
这本书主要描述了伊斯兰的基本原则。正如书中所述,实际上,很多事情与伊斯兰的基本原则并不相符。不过,了解基本原则应该有助于理解现实。
以下是笔记:
伊斯兰
生死与圣战
田中考
■伊斯兰,是神所规定的法则(沙里亚)。
沙里亚是伊斯兰的善恶标准,包括以下两部分:
・古兰经
穆罕默德从神那里接受的启示,由他的直系弟子整理而成。穆罕默德的弟子们在他去世后不久就整理了它。
・圣训
穆罕默德的言行,由弟子们分别整理而成。数量很多。对于一个言行,会以传承者的名字连在一起的形式记录,因此,对于相同的言行,可能会有多个记录。
■伊斯兰法学(菲克)
关于伊斯兰的学术名称。
■伊斯兰法(阿夫卡姆·菲克菲亚)
规定的体系。由于沙里亚难以理解,伊斯兰法学家将其整理。
将规范分为五个范畴:
・义务行为
・推荐行为
・合法(中立)行为
・忌避(自肃)行为
・禁止行为
■神的概念
与日语的“神”的概念不同。
神(阿拉)是“万物的道理”,是唯一的存在。因此是一神教。
虽然存在泛灵论(认为万物都具有精灵的观念),但不是多神教(认为万物的道理是存在的)。
■灵的概念
存在灵的概念。阿拉伯语是“鲁赫”。
在伊斯兰教中,崇拜灵是禁止的。
泛灵论的概念认为,灵不仅存在于生物,也存在于自然界的一切。
自然具有灵(鲁赫),但不具有自由意志。
人类具有灵(鲁赫),并且具有自由意志。
在灵(鲁赫)中,有一些具有自由意志的,它们被称为“精灵”。
《阿拉伯之夜》中的灯神是一个很好的例子。
■世界的创造
认为创造者(阿拉)通过命令“那样”来创造了世界。
与基督教相似。
■最后的审判
世界毁灭,宇宙也毁灭之后,会迎来最后的审判。
在最终战争中,以撒(耶稣)和马赫迪(弥赛亚)领导的善的一方获胜,但和平也无法持续,由于天灾地变,世界会毁灭。
■死亡的概念
灵魂从肉体中分离。
在墓地会进行审判,并询问生前的行为。
之后,灵魂会“沉睡”,最终会在最后的审判时复活。
在最后的审判之后,会迎来永恒的来世,这就是伊斯兰教的“天堂”。
没有佛教那样的轮回转生的观念。
因为灵魂在最后的审判时会留在尸体中,所以不能损坏尸体,因此进行土葬。
基本上反对器官移植。
将尸体沐浴,用白布包裹。
■殉教者的处理
殉教者可以直接进入天堂,无需等待最后的审判。
不进行沐浴,也不用白布包裹,而是穿着死亡时的服装进行埋葬。
在冲突地区被轰炸的人也被认为是殉教者,因此穿着死亡时的服装进行埋葬。
奋斗(吉哈德)是至高的概念。
■吉哈德成立的条件
战斗的目的必须是为了伊斯兰。
对方必须是异教徒。
必须是自卫的战斗,或者是由哈里发(伊斯兰领导者)的命令。
■伊斯兰教中的禁止行为
烧杀敌人
牵连到平民
■关于“自由”的概念
人有自由,但其善恶,如前所述,由《沙里亚》(神定的法则)来决定。
■伊斯兰教没有政教分离
《沙里亚》(神定的法则)的范围也包括政治。
■先知
是应神的召唤,被赋予神之法则的人。
他们不会自己制定教义。
穆罕默德是伊斯兰世界中的“最后”一位先知。
先知具有“不会犯错”的特征。
为了表明他们拥有来自神的特殊使命,先知会发生奇迹(穆吉扎)。这些是特别的奇迹,无法否认他们的特殊使命。
■神(真主)
是与犹太教的摩西被赋予十诫的同一位神。
也是与基督教的耶稣传授的同一位神。
■圣者(瓦利)
是指与神亲近的人。
有时会接受神的启示,但可能会出错。
圣者有时会发生奇迹(卡拉马),但其等级与先知的奇迹不同。
■哈里发(伊斯兰教领袖)
是先知的代理人(哈里发)。
主张不制定新的法律,而是遵循《沙里亚》(神定的法则)。
■伊斯兰国家
原本,伊斯兰教与“国家”的概念无关。
■哈里发制
在理想的哈里发制体制下,人们可以自由地跨越国家界限。
在哈里发制下,国家法律是不存在的,只有《沙里亚》(神定的法则)。
解决未包含在《沙里亚》(神定的法则)中的问题,是哈里发(伊斯兰教领袖)的职责。
在伊斯兰教中,《沙里亚》(神定的法则)比哈里发(伊斯兰教领袖)更重要,因此原则上不会出现独裁者。
■多神教
多神教是坏事,因为它是将非神之物视为神。
■偶像崇拜
偶像崇拜是坏事。崇拜国家也是一种偶像崇拜。
■伊斯兰国
对于“伊斯兰国”试图成为“国家”的做法,从伊斯兰教的原理和原则来看,是不正确的。
当选的哈里发(阿布·巴克尔·巴格达迪)的正当性存在疑问。
其不宽容性是致命的。
很多时候,它与伊斯兰教的原理和原则不符。
然而,它可能成为恢复哈里发制的铺垫,这是我的想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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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过阅读这些内容,我感觉伊斯兰教的整体面貌变得模糊地显现出来了。
即使如此,没有轮回转世的概念也令人惊讶。
总的来说,感觉与日本的宗教非常不同,但作为旅行的基础知识,我觉得这些就足够了。